延寿总部经济运营中心全面发展商贸业和现代服务业。主要引进再生资源、粮油、农副产品、工业装备及配件、煤炭、钢材、木材、建筑材料、五金机电、化工原料、服装及面料、辅料等物资经营企业,开展贸易及结算业务。并充分结合自身优势,以财政扶持发展为式,制定以下扶持政策:
对缴纳增值税的会员企业,按实缴金额的25%给予扶持
对缴纳营业税的会员企业,按实缴金额的40%给予扶持
对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会员企业,按实缴金额的45%给予扶持
对缴纳印花税的会员企业,按实缴金额的45%给予扶持
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会员企业,按实缴金额的25%给予扶持
对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会员企业,按实缴金额的25%给予扶持
以上1~5点由县财政按月给予奖励,第6点在年度汇算清缴后次月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