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省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署,我市将按要求统一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思路,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部署普查工作,确保顺利实施。
二、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要求,坚持标准,依法开展普查工作,保证各项统计数据准确详实。
三、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好相关工作,确保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圆满成功。
伊春市人民政府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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