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规范一批行政权力和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2017-07-12 18:29

黑市政办规〔2017〕27号

市直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调整5项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层级的决定》要求,为做好我市取消、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取消市政府有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20项、中介服务事项2项,规范中介服务事项1项。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相关行政权力和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规范到位。

附件:1.对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文件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对应黑政规〔2017〕6号文件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3.对应黑政规〔2017〕11号文件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4.对应黑政规〔2017〕12号文件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5.对应黑政规〔2017〕13号文件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展开
订阅招商网络邮件周刊,每周行业资讯,最新政策信息、项目信息为您推送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订阅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产业扶持政策
  • 企业投资政策
  • 土地厂房政策
  • 其他相关咨询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