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对口合作工作任务目标和意见建议的通知

2017-06-05 15:32

黑市政办发〔2017〕53号

各县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确定我省与广东省开展城市发展对口合作。经前期积极对接,我市已初步确定与广州市开展对口合作。为推动两地对口合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工作任务目标和意见建议,待市政府研究并与广州市政府对接后,将加快推进各项合作工作。现就做好对口合作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要切实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办发〔2017〕22号文件精神,深入领会国家实施东部地区与东北地区对口合作的重要战略意义,研究落实文件中提出的对口合作方向和内容。市政府将根据各地、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二要积极把握机遇。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发展实际,充分考虑自身及对口合作城市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产业基础等因素,解放思想,开阔视野,研究合作的战略方向、平台、产业、项目等,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近、中、远期合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同时要立足全局,为我市与广州市开展全方位合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要做好报送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所提工作任务目标和意见建议须经本地、本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审核把关后,于6月2日17时前报送市发改委,联系人:余克北,电话:6776130,邮箱:13945710170@163.com。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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