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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04-30 15:37

嫩政应急委发【201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控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教育局、工信局、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住建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畜牧局、商粮局、安监局、人防办、民政局、电业局、自来水公司、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文广体旅局、信访局、城管执法局,以上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特别是结合五一期间,天气变暖、大风天气多、火灾多发等特点,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应急预案摆在重要位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根据预警响应级别,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救援力量予以妥善处置。

二、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范》及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事发地乡镇政府和事发单位主管部门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主体,要按时限要求及时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并根据事件的发展,随时续报相关动态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三、强化应急值守,认真落实各项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政务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和时限要求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情况保持高密度检查和抽查,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发生。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五一期间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安排表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7年4月28日17时前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公室,电话:0456-7533054。

四、相关要求

1、政府大楼内单位,要求值班带班,不要求值宿,值班带班时间为8:30至17:00;政府大楼外单位要求24小时值班带班。

2、有二层机构的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系统二层机构值班值宿情况上报和检查,县政府应急办将进行抽查。例如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嫩江镇负责各社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客运站、运管站等。

3、各单位上报五一值班值宿情况时,要明确联系方式,值班电话要留值班值宿人员办公室座机;坚决杜绝以更夫代替值班及以更夫室电话代替值班电话。

4、如出现值班表逾期不上报、抽查不在岗或以更夫代替值班值宿情况,县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嫩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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